1月9日,海南省司法廳發佈公告,公開向廣大羣眾對《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(草案送審稿)》徵求意見,羣眾可通過寄送信函、電子郵件或傳真等三種方式提出。
據瞭解,為了增強立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,提高立法質量,現將海南省公安廳送海南省司法廳審查的《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(草案送審稿)》公佈,徵求社會各界意見。
海南省司法廳表示,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2月9日前,通過以下三種方式提出意見:
1.通過信函方式將修改意見寄送:中共海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祕書處(海口市瓊山區鳳翔東路338號省司法廳辦公樓812室,郵編:571100,信封上註明“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徵求意見”)。
2.通過電子郵件將修改意見發至:kabzx@126.com。
3.通過傳真將修改意見發至:0898-65912776。
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
(草案送審稿)
第一章總則
第一條【晉越集運】本條例自年月日起施行。
【晉越集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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